角鋼也稱角鐵、是兩邊互相垂直成角形的長條鋼材。有貨架等邊角鋼和不等邊角鋼之分。等邊角鋼的 兩個邊寬相等。其規格以邊寬×邊寬×邊厚的毫米數表示。如“∠50×50×5”,即表示邊寬為 50毫米、邊厚為5毫米的等邊角鋼。也可用型號表示,型號是邊寬的釐米數,如∠5#。型號不表示同一型號中不同邊厚的尺寸,因而在合同等單據上將角鋼的邊寬、邊厚尺寸填寫齊全,避免單獨用型號表示,熱軋等邊角鋼的規格為2#-20#。

  角鋼可按結構的不同需要組成各種不同的受力構件,也可作構件之間的連接件。廣泛地用於各種建築結構和工程結構,如房梁、輸電塔、橋梁、起重運輸機械、船舶、反應塔、工業爐、容器架等。

  角鋼屬建造用碳素結構鋼,是簡單斷面的型鋼鋼材,主要用於金屬構件及廠房的框架等。在使用中要求有較好的可焊性、塑性變形性能及一定的機械強度。生產角鋼的原料鋼坯為低碳方鋼坯,成品角鋼為熱軋成形、正火或熱軋狀態交貨。

  1、種類及規格

  主要分為等邊角鋼和不等邊角鋼兩類,其中不等邊角鋼又可分為不等邊等厚及不等邊不等厚兩種。

  角鋼的規格用邊長和邊厚的尺寸表示。目前國產角鋼規格為2—20號,以邊長的釐米數為號數,同一號角鋼常有2—7種不同的邊厚。進口角鋼標明兩邊的實際尺寸及邊厚並注明相關標准。一般邊長12。5cm以上的為大型角鋼,12。5cm—5cm之間的為中型角鋼,邊長5cm以下的為小型角鋼。進出口角鋼的定貨一般以使用中所要求的規格為主,其鋼號為相應的碳結鋼鋼號。也是角鋼除了規格號之外,沒有特定的成分和性能系列。

  角鋼的交貨長度分為定尺、倍尺兩種,國產角鋼的定尺選擇範圍根據規格號的不同有3—9m、4—12m、4—19m、6—19m四個範圍。日本產角鋼的長度選擇範圍為6—15m。不等邊角鋼的截面高度按不等邊角鋼的長邊寬來計算。指斷面為角形且兩邊長不相等的鋼材。是角鋼中的一種。其邊長由25mm×16mm~200mm×l25mm。由熱軋軋機軋制而成。一般的不等邊角鋼規格為;∠50*32--∠200*125 厚度為4-18mm 不等邊角鋼廣泛應用於各種金屬結構、橋梁與造船業、機械制造、各種建築結構和工程結構,如房梁、輸電塔、橋梁、起重運輸機械、工業爐、船舶、反應塔、容器架等

  2、外觀質量要求

  角鋼的表面質量在標准中有規定,一般要求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,如結疤、分層、裂縫等。

  角鋼幾何形狀偏差的允許範圍在標准中也有規定,一般包括彎曲度、邊寬、邊厚、頂角、理論重量等項,並規定角鋼不得有顯著的扭轉。

  3、化學成分檢驗

  A、成分指標:角鋼的化學免螺絲角鋼架成分屬一般結構用軋制鋼材系列,主要驗證指標為C、Mn、P、S四項。根據牌號不同,含重型架量各有差別,大致範圍為C<0。22%、Mn:0。30—0。65%、P<0。060%、S<0。060%。

  B、檢驗方法:檢測上述化學成分時,常用的標准檢驗方法有GB223、JISG1211—1215、BS1837、BS手冊19、ΓΟCT22536等。

  4、常用產品、規格標准

  GB/T2101—89(型鋼驗收、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);

  GB9787—88/GB9788—88(熱軋等邊/不等邊角鋼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許偏差);

  JISG3192—94(熱軋型鋼的形狀、尺寸、重量及其容許差);

  DIN17100—80(普通結構鋼質量標准角鐵);

  ΓΟCT535—88(普通碳素型鋼技術條件)。

  根據上述標准的規定,角鋼應成捆交貨、其捆扎道次、同捆長度等應符合規定。角鋼一般屬裸裝交貨,運輸和儲存均需藥注意防潮。

  5、機械性能檢驗

  (1)檢驗方法:

  A、拉伸試驗方法。常用的標准檢驗方法有GB/T228-87、JISZ2201、JISZ2241、ASTMA370、ΓΟCT1497、BS18、DIN50145等;

  B、彎曲試驗方法。常用的標准檢驗方法有GB/T232-88、JISZ2204、JISZ2248、ASTME290、ΓΟCT14019、DIN50111等。

  (2)性能指標:考核角鋼性能的檢驗項目主要為拉伸試驗和彎曲試驗。指標包括屈服點、抗拉強度、延伸率及彎曲合格等項。

  6、角鋼的重量計算:

  每米重量=0。00785*(邊寬+邊寬-邊厚)*邊厚, 我司角鋼支價的算法公式:長度(米)*理論重量*噸價=支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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